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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风中的老刘

一瓶浊酒穿肠招来唐风宋雨;三杯清茶入肚诗出梅韵枣香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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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在世,一场游戏,功名利禄,与我何益?读读小文,写写小诗,教教小书,练练小字,品品小吃,喝喝小酒,玩玩小牌,聊聊小天,弄弄小博!风吹草动,岂不悠哉!花随水流,亦不乐哉!呵呵。。。

[原创]读许泽夫的两首诗(随感)  

2007-06-10 22:00:00|  分类: 评论对话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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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读许泽夫的两首诗》

  文/刘新吾

  以细节入诗,这是我历来倡导的。教师生活,看上去单调,乏味,其实不然,只要深入进去,你就会发现另外一个天地。泽夫君的两首小诗,切入点都有很好。《放学的时候下雨了》,下雨了,又在放学的时候,自然就有故事了。《老师指尖上的红墨水》,红墨水,是学校里最常见的,是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的。当过老师的人,那个的手上没染过红墨水,可这一点,偏偏就让泽夫君给抓住了。泽夫君寄来了诗,本意是让我点评,我有些为难。平日读诗,只读不记,懒散惯了,要评,谈何容易。只是盛情难却,就以诗说诗,谈谈自己的感受吧!

  两首小诗,都抓的是细节。《放学的时候下雨了》,“放学的钟声刚响/雨   说来说来”,这雨来得好不是时候。如果以这样的句子,直接开头,效果上可能要好得多。可是作者在前面加了几句,“六月的天/象不懂事的孩子/说翻脸,就翻脸”,似乎有点儿不太妙了。俗话说,六月的天,妇人的脸。现在移成了孩子,总觉得什么地方有些儿不对劲。妇人的脸,说变就变,给人一种阴沉的感觉。孩子则不同,天真烂漫,他们的脸,就是变,也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表示。妇人的情绪,说风可能就是雨。孩子的情绪,风刮起了,也不一定有雨。这几句的加入,不仅有诗意弱化的嫌疑,更与后面两句,有了一定意义上的重复。“老师   腋下夹着教案/满手都是白色的粉笔灰”,“腋下夹着教案”,多么真实的写照!刚下课的老师,手上肯定沾满了粉笔灰,这也是一个细节。“拉起几个路远的学生/学生的手上/也都沾上了粉笔灰”。“拉起学生”,一个教师的的关心与胸怀,不言而喻。问题是这两个“手上沾满了粉笔灰”,有些重复了。我私下认为,如果去了第二句,表达上会更好些。

  “躲进小屋/教师成了慈祥的妈妈”。下雨天,让学生在小屋里与自己的女儿温习功课,这是很高尚的。“一张旧桌子”,“淘米,洗菜”,“往灶洞里填柴火”,还“领读”拼音,一副多么美丽而和谐的生活画面啊!这一节,应该是全诗的重点,是全力展开的所在。可是作者,在这一节上的功夫,却下得弱了些。写诗,能抓着意象,是首要的。网络上的许多诗歌,少的就是这个。意象抓住了,还得描写。不描写,你所要表达的,就不能完全出来。有位写小说的作家曾经说过,文学,其实就是细节。他说的,自然是小说。诗歌,又何尝不是这样呢!“教师成了慈祥的妈妈”,这一句完全可以不要。诗歌的行进,枝叶太多,就会影响速度。传统诗讲究炼句,新诗也更应如此。有用的词,一个也不放过。可用可不用的,一个也不能留下。这中间,当然还有个空间感的问题。综观这一小节,应该还能更精炼些的。

  “雨汉语拼音似的淅淅沥沥”,“汉语拼音”,怎么能够“淅淅沥沥”呢?这里是对比,还是比喻?不论从哪个角度,也推敲不完善。“淅淅沥沥”,确切的解释是“ 象声词,形容轻微的风雨声、落叶声等”,教师领读也罢,学生自读也好,应该是“琅琅”的,而不应该是这样的声音。这个句子,从音韵的角度来说,也有点儿别扭。“孩子们扒着雪白的米饭”,“他们每天都盼着下雨”,这是两个闪光点。一个“扒”字,小家伙们吃饭的劲头,情景全出了。问题是诗句排列成了这样:“孩子们扒着雪白:米饭”,不知道是作者的失误,还是有意。如果是失误,倒也罢了;如果是有意,就不对头了。现代诗不管怎么断句,这样的句子,总是不太合理的。诗歌的结尾,我以为还是要学学小小说的,要给人以回味。“幸福”是一种感觉,为什么要直接说出呢?有“孩子们盼着下雨”,还要其它的做什么!

  《老师食指尖的红墨水》,“在我眼里   灿若朝霞/那块褪不去的红/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最美”。童年是天真的,又是好奇的。在儿童的眼里,老师的一切,都是神圣的,都是美好的。“老师食指尖上的红墨水”,是一种羡慕,是一种向往,更成了一种追求。“我”以后能成为一名老师,也许正是这种指引的结果。老师“板书”、“翻课本”、“举教鞭”、“敲黑板”,这些细节,就像电影里的特写镜头,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。其目的,就是为了表现那点“红”,正因为如此,它也就成了“我童年记忆中的最美”。这一小节,平实而不流俗,尤其是“灿若朝霞”这个词儿的应用,很有锦上添花的味道。

  “当上老师的第一天第一件事/就是在白嫩的手指尖/涂上一块红墨水”。多么的迫不及待,多么的童真!这既是一种心情的展示,又有一种好梦成真的自豪。“模仿着启蒙老师的神态/有意且夸张地/将食指上的太阳/亮给蓝天似的眼睛”。“模仿”一词用得好,既然老师的形象,在作者眼中是那么的完美,他对老师这个职业,又是那么的向往,这个“模仿”,自然就是水到渠成的。“夸张”一词,也用得好。过去叫表现,现在叫做秀。“夸张”的目的,就是想让学生发现自己食指上的红墨水。这里不存在贬义,是褒。“我”的想法,就是尽快地把自己心目中的“最美”,带给自己的学生。可是“启蒙”和“有意”却多余了,不如去掉。“启蒙”太限制,“有意”与“夸张”重复。“将食指上的太阳/亮给蓝天似的眼睛”,这个句子,乍一看很美,细读又经不起推敲。“食指”上的“墨水”是红的,把它比作“太阳”也还行,“蓝天似的眼睛”,却让人很难理解。把“眼睛”比作“蓝天”,眼睛小,蓝天大,形状不合。眼睛黑,蓝天蓝,颜色不配。从修辞学的角度说,怎么也不通。比喻的基础,必须是两种事物之间,有相似点。也许在这里,这个“亮”字,可以拿来做解释。然而,孩子们的“眼睛”,因为好奇而亮晶晶,要说“蓝天”也亮晶晶,似乎也难合常理,通常我们总说是天上的星星亮晶晶嘛!还有一点,那就是做“纯净”解,孩子的“眼睛”纯净,“蓝天”也纯净,可诗句里,又没有一点儿的暗示。

  “当我的青丝/被粉笔灰镀白/我终于明白了/那块红墨水/是从老师心中/流出的血”。这是作者的感悟,也是这首小诗的最后一节。从行文上看,卒章显志,升华了主题。可是从全诗看,这一“点睛”之笔,反而使结尾少了力度。我私下以为,现代诗的结尾,应该有一个很大的空间,给读者留下一个发挥想象的余地。诗歌阅读,作者和读者,应该是一个整体。如果作者把自己心里想的,都写出来了,那还要读者做什么!这也就是我前面所说的,要学学小小说结尾的根本。诗歌写作需要材料,但一首诗的成功,不一定要占用所的材料。相反,如果没有前面的铺垫,仅仅保留这一小节,和题目搭配,这几句,就成了一首很有力度的微型诗了。

  泽夫君的诗,我读过不多。这些年来,我常常在网络上孤魂似的游荡,也许与他碰到过,但从未说过话。他的诗,也许在某个论坛上读过。只是网络太虚拟了,也太广泛了。和泽夫君的相识,缘于一本叫《分水岭》的杂志。06年的某一天,他寄来了一本由他任主编的第二期,看过之后,觉得不错。就用电子邮箱发了一封邮件,感谢他。同时,也发了一组小诗给他。在物质时代的今天,要办一封刊物,还真不容易。之后,他以寄来了第3-4期合刊,也寄来了这两首小诗。从他的照片看,还很年轻,也很朝气。相信他能把这份杂志办下去,也能办得更好的。他对诗歌的感觉很特别,诗句里面的闪光点也很多,如果他能一直写下去,相信他会写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的。

附原诗:

《放学的时候下雨了》(外1首)

六月的天
象不懂事的孩子
说翻脸就翻脸
放学的钟声刚响
雨   说来就来

老师   腋下夹着教案
满手都是白色的粉笔灰
拉起几个路远的学生
学生的手上
也都沾上了粉笔灰

躲进小屋
教师成了慈祥的妈妈
她让这几个孩子
和自己的女儿
趴在同一张旧桌子上
温习功课
然后   淘米   洗菜   生火
她一边往灶洞里填着柴火
一边频频扭头
领读或示范:
a   o   e   i   u   <

雨汉语拼音似的淅淅沥沥
课堂之外
孩子们扒着雪白:米饭
幸福无比   从此
他们每天都盼着下雨

《老师食指尖的红墨水》

老师的食指尖
总有一块红墨水
板书   翻课本
抑或举起教鞭轻敲黑板
那块红
在我眼里   灿若朝霞
那块褪不去的红
是我童年记忆中的最美

当上老师的第一天第一件事
就是在白嫩的手指尖
涂上一块红墨水
模仿着启蒙老师的神态
有意且夸张地
将食指上的太阳
亮给蓝天似的眼睛

当我的青丝
被粉笔灰镀白
我终于明白了
那块红墨水
是从老师心中
流出的血

  通讯地址:甘肃省民勤县四中
  邮政编码:733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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